编辑 潘葱霞 特约记者 林鸣生 台北报道

飙车渗入黑道的影子,时常动辄杀人酿成人命。图为台湾警方演习模拟场景。 吴德 摄

某个深夜的新竹车站站前广场,一名男子被一群飙车族人持铁棍、酒瓶围殴,打得脑袋爆浆而死。 吴德 摄
飙车,成为台湾工之城新竹市的新“特产”。
2007年12月,台湾新竹检察官花了7个月之久,侦查终结数十辆汽车摩托车飙车械斗案件,一口气起诉64名被告,创下台湾以现行犯逮捕人数最多的纪录。
在台湾,飙车族是令人闻之色变的一类人种。
依台湾《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上的法定定义,谓之“人以上之机动车辆竞速、竞技”。看似颇为单纯的交通违规事项,除非亲眼见过街头飙车,实难体会其中玩命之处。
去过台湾的人,总能在深夜的社区街头,见到三五成群乃至上百辆汽车、摩托车,轰隆隆从眼前驶过,车阵中或有人举着长刀铁棍,或有人手持手枪,无视交通信号与其他路人的存在。于是,在台湾各大报章社会版上,总少不了那种“只是瞄了对方一眼,竟惹来一阵乱刀往身上招呼,白白丢掉一条性命”的无辜冤魂。而台湾警方,则把飙车犯罪上升到刑事层面。
飙车前传
要说飙车,得先说说台湾摩托车史。
台湾早年有摩托车这个产品时,还没有多少道路可供行驶。
1960年代第一波石油危机,台湾“交通部”就借“节约能源”之名,将150CC以上机动车辆限制生产与进口,于是台湾通行的摩托车,几乎全在这个动力限制以下,并将50CC以下划为“轻型摩托车”,50CC以上则为“重型摩托车”。这项规定直至去年初才被众多爱好者打破,台湾终于看到1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摩托车”满街跑。
拜工业发达之赐,伴随着赛车运动的强势流行风,日本在1980年起,一群混黑社会的日本青少年,开始流行驾驶日本自产的YAMAHA、HONDA、SUZUKI等厂牌的重型摩托车,以手持的武士刀,在路面上磨着刀尖、溅出阵阵火星的方式示威、耍帅。
追求速度快感似乎是人类的天性,这股飙风也随即吹进台湾。在即将解除戒严的1985年盛夏之际,在台北大度路开始流行一种以自行改装的摩托车,群起并肩竞速的“活动”。
每到周末深夜,大批的青少年自发将大度路两头封住,往来车辆莫不绕路而行。大度路一、二、三段全长近四公里,是台北市民通往淡水河畔的重要道路,当年新盖好的笔直八线道路,成为年轻人呼朋引伴前往淡水散心的热门去处。
YAMAHA追风、HONDA王牌摩托车在当年引进台湾,两车均采用135CC的强劲引擎,流线运动造型让年轻人趋之若鹜。尤其每到周六夜晚,大批摩托车占住车道竞速飙车,每每发生摔车事故,造成骑士“肝脑涂地”,惨不忍睹。
震撼人心的场面吸引了电视记者前往拍摄,这批飙车年轻人见此兴奋不已,画面播出后立即形成风潮,台中、高雄、屏东等地较为笔直的道路,皆沦为非法赛车场,一发不可收拾。
场面终于让警政高层面子上挂不住,在台湾“行政院”授意下,警方在重点时段安排强势警力,对飙车进行全面封锁取缔,并逐渐将笔直道路如台北市大度路用水泥矮墙改设成慢车道、在交通信号处设测速照相等自动设备等方式进行阻截,这股飙风才渐渐消散。
现年35岁至45岁的台湾民众,当年正是17岁到27岁的潇洒少年,都还记得,这段“飙车前传”中还有个颇为传奇的故事。
1985年,台北一名骑着改装YAMAHA追风摩托车的飙车好手,打遍大度路竞速无敌手,因涂上火红荧光漆的改装摩托车总藏在小货车中,到赛车时才骑出来竞速,赢得比赛后为逃避警方查缉,又躲回小货车里,神龙见首不见尾,于是有了“火狐狸”的称号。
无独有偶,台湾南端的高雄市也出了一个名声响亮的飙车青年,骑着自行改装的HONDA黑色王牌摩托车,以“黑金龟”之名四处与人赛车赌博,战无不胜。
在大批专赌飙车的有心人撮合下,两车最终在屏东屏鹅公路一较高下。“火狐狸”与“黑金龟”的台湾南北世纪大对决,当时引起电视新闻的争相采访,赌资号称上千万元台币。双方相约从屏鹅公路的一槟榔摊出发,一路骑到八十公里外的台湾最南端垦丁鹅銮鼻再折返,最先回到起点槟榔摊为胜。
据曾于沿路追逐观战的观众说,当年“火狐狸”从一开赛的笔直公路上一路领先,让直线加速性能较差的“黑金龟”在后苦苦追赶,直到进入弯延的鹅銮鼻公路,熟悉地形的“黑金龟”才逐渐追上,于折返点上一举超越,最后一路领先直至终点。
这段传奇故事当然也通过电视播出,不过新闻内容取向,是符合社会主流价值的强烈谴责非法飙车。此后整整一年,飙风才渐歇,“火狐狸”与“黑金龟”都不再现身。
20年后的2005年3月5日,台湾《自由时报》刊出一则故事,标题是《车神变警官 感化飙车族》,原来当年的“火狐狸”,名为潘文宾,后来考上警察学校,因缘际会下成为高雄市警局少年队的警官,40岁的“老飙车族”专责取缔飙车族青少年。
这段“飙车前传”虽然赌博阴影重重,飙车少年骑着追求速度、花重金改装的摩托车,一出事非死即伤,但终究玩的是自己的命,再怎么嚣张,飙输的人顶多摩托车大灯被敲碎,严重者摩托车被推入水沟,四周围观的好事者都不会被波及。
但后来,飙车风气发生演变,渗入了黑道的影子,“飙车”两字不再是单纯追求速度的快感,而是动辄打杀酿成人命的黑社会行径。
新竹飙车狂
1987年后,摩托车飙风已几近全灭,民众经济情况好转,台湾警方取缔飙车的技术也不断精进,各式镭射、雷达照相设备不断更新,稍一超速便会接到罚单。
偶尔有零星的改装轿车在马路上孤独呼啸而过,除了引起侧目之外,不再吸引大批民众围观。直到2005年的暑假,新竹深夜的闹区街头,突然出现一批青少年,清一色骑着比雅久厂牌的白色BUBU摩托车,在暗夜中上百辆摩托车如大军压境般,将新竹市区的治安,推向另一个黑暗深渊。
这批人常携刀带棍,在街头上任意寻找年纪相仿的落单骑摩托车之人。他们的做法是,带头者会无预警地靠近对方身边,以闽南语呛声:“你看啥小?”(你瞪什么瞪?)
只要对方胆敢回嘴,众人立即一涌而上拳打脚踢,随后扬长而去,留下被打得莫名其妙的被害人,时常因出手过重或伤及要害导致多人终身瘫痪,而这批人甚至还丢下名号——“YY车队”。
在台湾,飚车问题最严重的,除新竹外无人出其右。而新竹警方却常因毫无线索,对缉拿凶手束手无策。
在2005年的暑假,类似事件在新竹发生了十多起,终引起社会关注,警方抽丝剥茧,最后才查出这批青少年确实为有组织的车队,只是这个飙车族不再只是竞速赌博,而是动辄以危害他人性命安全为乐的犯罪组织。
当时台湾人中还流传个笑话:
阿国周六深夜一点多从友人家回来,路上正担心这么晚回家又适逢周末,万一遇到飙车族要怎么办?
果不其然,一转弯就遇到前面至少100辆飙车族正缓缓行驶,周围没有其他车辆敢超车。阿国也很害怕,只好跟在车队后面缓缓骑着。
这时,阿国看到一直骑在他旁边一个年轻人,脸上并没有作为一个飙车族耍狠的神情,而且骑着90cc摩托车,菜篮里还有一碗很像挫冰的东西。
阿国忍不住鼓起勇气开口问他:喂,怎么想来飙车啊?
那个少年有点吓到,缓缓开口说:“我知道你为什么也跟在这车队后面,因为我跟你一样,我也不敢超过他们呀,我只是出来买碗挫冰!”
阿国问:“那你骑多久了?”
少年说:“我大约骑了两个小时,已经不知道到哪里了!”
新竹警方对于取缔飙车族,似乎总是拿不出有效办法,而新竹市附近受到“YY车队”欺凌的年轻人自力救济,也组成车队,拿出武器“自卫”。警方已知的车队就有“台风”、“反Y”、“重浪”等车队,全是青少年自行组成的“自卫团体”。
据资历逾二十年的记者透露,新竹的飙车族不全然是无心插柳的结果。更精确地说,是有个地方帮派,有意将一群无所事事、只爱骑快车惹事的青少年组织起来,渐渐演变成为非作歹、以危害地方为乐的非法组织。
这地方帮派有段历史。早在台湾经济起飞的年代,几个角头就在新竹称霸一方,结合成帮,以当地特产“风飞沙”为名,之后陆续进来的黑帮也未曾动摇过其地位。帮派中更有较资深成员涉足政治,当选县议员。
“风飞沙”一辈份较低、年不满30岁的成员李家荣,为快速闯出名号,2005年时,将一群爱骑车闹事的小混混集合起来,以“YY车队”为名,在网络上大量招兵买马。在帮内老大默许下,他以新竹市为地盘,通过实时通讯软件发出召集令,替帮众讨债、围事。
新竹市由古老街区与新马路交织而成,有宽达30公尺的崭新马路,也有不少细如羊肠的小径穿插,市区内四通八达,摩托车钻进钻出,笨重的巡逻警车根本拿这群人没办法。就连小学刚毕业的小孩,都学会在车牌上贴上“干!抓不到我”这种挑衅的字句,夜里到市区引警察追逐找乐子。
2006年某个深夜的新竹车站站前广场,一名男子被三四名年轻人持铁棍、酒瓶围殴,被打得脑袋爆浆而死。警方刚到场鉴验,十多辆摩托车就在众警员面前按喇叭呼啸而过。
当时命案目击者正在现场接受警方讯问,发现这批人中有命案凶手,立即拉着警员追出大喊:“就是那个,第一辆坐在后座穿红衣服的。”
更夸张的还有一例:有竹东外地到新竹市夜游的青少年,被自称某车队的六人打伤,混身是伤地回去,愈想愈不甘心,找了几个同伴,带刀棍连夜进到新竹市寻仇。因为找不到真正仇家,这群人决定找体型相似的年轻人打回来报仇;六个晚上造成一死五伤。实际上,这六人,跟飙车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猎狗”惩治
新竹警方最早只把“青少年骑摩托车携刀带棍聚集游街”当成偶发事件,直到“YY”车队打打杀杀九个月后,才将车队里60多名青少年逮捕,其中首恶李家荣仅27岁,被以杀人等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报提“治平项目”。
但新竹的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与新竹科学园区居民已倍感威胁。他们运用计算机网络,大量发送投诉电子邮件,在网络上盯紧官方的应变。
深受飙车之害的大学生们,甚至还发起了“一人一信救新竹”转寄email运动,把有关飙车族危害的信件大量向官方单位散发,短短一两周累积了近千封。
警方不得不在清华、交大等学校交通要道上摆设临检点,从晚上10时到隔日凌晨4时,整整半年时间,在路口整夜吹风,才逐渐压制住飙车的歪风,动辄数十上百的飙车族不复见。
之前为何消极待工,按照警察的说法是,“被记过都比被告得脱裤子要好!”
几年前关西镇有个警察,因努力抓飙车族,造成一名少年意外摔车变成植物人,家属打官司要求数百万台币的高价赔偿。警察高层没有支持这名警察,还让他自行面对司法诉讼,造成基层警察士气严重受打击。
警方终于振作了,接下来几次逮到整群的飙车青少年,不再默不吭声,而是第一时间找来媒体,大张旗鼓地将这批青少年在警员戒护中,以几近游街的方式,众目睽睽下步行押回派出所,让市民们亲眼见到警方强势作为。虽然游街方式不见容于民主社会的“主流”价值,但所有媒体都支持警方作为,没有人针对这些“瑕疵”挑出来批评。
终于,在2007年尾,飙车恶少接近绝迹。
另一种改装轿车的甩尾飙车,似交接般才正兴起。
2006年秋,一群爱玩改装车甩尾竞技的飙仔,在凌晨四时警力最少的时候,封住桃园通往新屋永安渔港的十字路口,大玩甩尾特技,吵得附近居民难以入眠,狂打110报警,巡逻车人单力薄,闪着警示灯晃来时,大伙立即一哄而散。
桃园警方当即制定了一个名为“猎狗”的项目,调集100多名警员,在2006年的10月23日晚间10时集合警力。至凌晨4时,埋伏刑警电话回报:“这群人真的出现了!”现场回报有十多辆车下场甩尾,围观摩托车上百辆,看热闹的人数以千计。
等到时机成熟,指挥官下令:“行动!”前方巡逻车带头冲,到预定封锁点,警车路口一横,同一时间十字路口的四个出口,全部被警车完整封锁。飙仔发现状况不对四处逃窜,却插翅难飞。警方一举逮获十余辆改装车,法办十余人,开出罚单一百二十多张,保守估计罚单进账上百万台币。
那夜天亮后至今,未再听闻该处有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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