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债券型
编辑 王海燕 美编 高爽
债券型:期限宽泛收益较低
南都周刊记者 兰红
债券型产品是早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惟一品种,目前一些银行几乎每个月都会固定发行。在这类产品中,个人投资者与银行之间要签署一份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交由银行经营,之后银行将募集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货币市场,一般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及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企业债。因为个人无法直接投资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此种产品期限一般比较宽泛,但为了应对目前市场状况并满足大多数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银行发行的产品大多在1-6个月之间,年收益率大多在2.3%-3.2%之间。债券类产品的风险远低于挂钩股票、基金、汇率等其他浮动收益类产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这是投资者需要充分认知的。
7176号人民币108天债券信用挂钩型产品
发行银行:北京银行
发售地区:全国
理财币种:人民币
期限:3个月
理财本金:最低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如在该行已购买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未结合同下理财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在5万元以上,最低认购金额可为1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发售期:2007年8月11日至9月2日
起息日:2007年9月3日
到期日:2007年12月20日
预期年收益率:3.20%(如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如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北京银行在产品到期日按将客户的理财资金占全部理财资金的比例向客户分配实际收到的资金,并委托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向中信证券追索,北京银行在收到追偿资金后再按比例向客户分配。
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将通过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江苏吴中集团资产支持债券,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由中信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债券回购协议在本理财到期前三个工作日无条件购回上述债券。
管理费:无
提前终止权:银行可以提前终止理财合同。客户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合同。
风险提示:如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客户的本金和收益可能受到损失。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能终止理财合同,不能质押贷款,也不能提前支取使用理财资金。
产品特点:风险低,期限短,收益高。
7177号人民币108天债券信用挂钩型VIP产品
发行银行:北京银行
发售地区:全国
理财币种:人民币
期限:108天
理财本金:该行VIP客户、郁金香客户和持有其他银行VIP卡的客户可以购买本产品。最低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如在该行已购买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未结合同下理财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在5万元以上,最低认购金额可为1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发售期:2007年8月11日至9月2日
起息日:2007年9月3日
到期日:2007年12月20日
预期年收益率:3.30%(如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如果中信证券未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北京银行在产品到期日按将客户的理财资金占全部理财资金的比例向客户分配实际收到的资金,并委托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向中信证券追索,北京银行在收到追偿资金后再按比例向客户分配。
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的理财资金将通过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江苏吴中集团资产支持债券,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由中信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债券回购协议在本理财到期前三个工作日无条件购回上述债券。
管理费:无
提前终止权:银行可以提前终止理财合同。客户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合同。
风险提示:如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购回上述债券,客户的本金和收益可能受到损失。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不能终止理财合同,不能质押贷款,也不能提前支取使用理财资金。
产品特点:风险低,期限短,收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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